第一、心外求法,遇事即求佛、求法、求僧,殊不知向外求皆屬於依賴心,學佛必須要自學、自修、自證。


  

  第二、誤以為求佛可以消罪滅障得福報,而自己依然迷執事境為真,貪求不捨,以致煩惱如故。殊不知學佛是依照佛的教導,掃除自己的迷誤,而明見自性,以脫出煩惱窠臼。而不是求佛消罪業、得福報的。


  

  第三、於初下手時,不明學佛的究竟,沒有正確的決定。因地不正,故不免流於盲從。我們應該知道,學佛第一須明心見性。
  

 

  第四、依賴他人。為使修道能夠速成,所以,一心想求得最高無上的法、最好的師父。於是就生起種種較量高低的分別之見,生起諸多門戶紛爭的見解,時時縈迴於心中。尤其在分別挑選不定時,這個法修了一點點,又去修那個法,而不能一門深入地專修下去。結果往往是走回頭路或走錯了路,空耗時光,一事無成。
 

 

  第五、因為空耗時光、久無消息,於是就疑人謗法,或者是退轉不修了,半途而廢。


  
  第六、貪取於法,以多為勝,樣樣兼之,不能一門深入,結果是徒勞無益。


  
  第七、終日向外馳求,不知痛切參究自心。想起來了或有了空閒時間,則在佛堂裡修一下,念念佛、打打坐,或參參禪,一曝十寒,終不得益。有的人甚至把修法當做消遣之事,無關痛癢,結果畢竟是毫不相干,一事無成。


  
  第八、不明“法無定法”之意。法法各有立場,不可強同,不依規矩而自生法見,妄自改基,以致修持不如法,而不得成就。
  

  第九、以修行人善,為學佛之極致,不知究竟了義。以為往生西方極樂世界是學佛唯一的成就,卻不明白如何往生之義,以致修到中途不能再進。
  


  第十、縱然遇到善知識,但以耳為目,遇而不識,當面錯過。


  
  第十一、喜歡妄測他人的意境.而自成妄。如說:某人開悟了,某人沒有開悟,卻不曉得你要分別人家開悟與否,你自己須先開悟。你自己沒有開悟,如何能斷定人家是否開悟呢?人云亦云,妄自猜測,實在無意義,反而自心不清淨。
  


  第十二、由於貢高我慢,對他人生疑生嫉,且恥於下問,自己不明白的地方,不肯或不好意思去問,更或輕慢初學,而不知自障其道。
  
  第十三、先入為主,於法不知圓通變化,真性現前,不敢承當。
  

  第十四、誤認無明為實,煩惱難除,菩提為佛獨有,我輩此生無份,而不敢擔當如來家業,不敢切實修證。
  
  第十五、當行住坐臥、人事往來、種種習氣發生之時,一點也不自覺,任其流連往返,決不回顧自心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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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往往是雖然學佛修道,但卻不得受用。

 

 

學人果真能將上述種種弊端弄明白,切實精進修行,對境不生愛憎取捨之心,

知道這些都是自性的妙用、自性的顯現,能透過現象而見其本質,這就是見性!再經過除習的鍛煉,就是保養聖胎,

讓它發揚光大,即能圓證菩提,倘若對境心有粘著,更或念念不捨,那就不能自詡見性。

要知道妄自尊大,未證謂證、未得謂得,是要下地獄、遭惡報的!

 

不管是念佛、參禪,或者修密,均須妄念消融,內而身心、外而世界一起消殞不可得。

連虛空粉碎也不可得,連不可得也不可得,那才是證悟!開悟後對境才有力量,不致為五花八門的物境所動搖。

否則,說食不飽,遇境即失,不得真實受用。
  
  

所以,

我們要時時反問自己,

對境是否心還粘著?

是否真的識得本來?

 

假如對境為妄想所左右,產生愛憎取捨之心,那就生死不了,就須深自慚愧內疚,痛下苦功,好好地修行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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